1 毕业宴上的耳光水晶灯的光,像碎钻一样砸在张建军的蓝布工装袖口上,布料上洗得发白的油渍,在强光下无所遁形。
他站在“金悦轩”酒店的旋转门内,左手下意识攥紧了那个半旧的塑料袋,袋底露出半截泛黄的存折——那是他刚从镇上信用社取来的,里面是给侄子林浩准备的“毕业红包”,整整五万块,够他在工地上搬三个月的砖。
酒店大堂里弥漫着香槟和高级香水的混合气味,穿着晚礼服的宾客们谈笑风生,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清脆得像玻璃珠落地。
张建军的胶鞋鞋底沾着从工地带来的黄泥巴,在光洁的地面上留下一串模糊的脚印,他慌忙用脚蹭了蹭,却把污渍蹭得更大了。
“哟,这谁啊?”
一道带着戏谑的声音穿透喧闹的宴会厅。
林浩穿着笔挺的西装,胸前别着“优秀毕业生”的绶带,正被一群同学簇拥着。
当他的目光扫过张建军时,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,“我不是说让你别来了吗?
穿成这样多丢人。”
周围响起几声压抑的窃笑。
张建军的脸唰地红到了耳根,手指把塑料袋捏得更紧,指节泛白:“浩浩,我……我来看看你。”
他想说,“这十年你都是我养大的”,想说,“你小时候发烧四十度时是我背着你走了十里山路找医生”,想说,“你爸妈临终前拉着我的手让我好好照顾你啊我的傻侄子”,但话到嘴边都堵成了棉絮。
张建军感觉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狠狠攥住,疼得他喘不过气来。
十年,三千六百多个日夜,他在建筑工地上扛钢筋能扛到肩膀脱臼,拌水泥能拌到双手溃烂流脓水,冬天冻裂的手缠着胶布继续干活,夏天中暑了,灌瓶藿香正气水,躺在阴凉地歇半小时,又爬上三十层的脚手架继续作业。
就为了每月十五号准时往林浩的银行卡里打去生活费,他甚至没给自己买过一件超过一百块的衣服,连过年都穿着那件洗得发白起球的旧棉袄,守在工地看守材料。
可此刻他视若亲儿子的侄子,正把他十年血汗换来的尊严踩在脚下碾压。
“不过话说回来,” 林浩突然换上谄媚讨好的笑容,亲昵地拍着旁边男生名牌西装革履的肩膀,“还是得感谢我导师陈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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